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巴楚县交通运输局
2.巴楚县第五中学
3.巴楚县神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主要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被检查单位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单位性质、依据国家统一新颁布的会计制度、准则进行规范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及时缴纳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情况;是否有个人长期借用公款不及时归还的行为;是否及时清理往来账;是否存在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是否严格、规范建立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账户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是否存在相关问题等。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2.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会计机构是否健全;会计人员是否配备齐全;正常开展单位财务工作是否依法依规建账;检查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是否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票据使用是否合规;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及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限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1.认真组织,聚焦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定检查名单,制定检查方案,组建检查小组,聚焦检查重点,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2.规范程序,依法监督。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突出检查重点、抓住问题实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准确、证据扎实有效。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
3.积极沟通,形成合力。加强与审计、国资、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情况、共享检查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全面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强联合惩戒和结果运用,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