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重点征集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方面。
1.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2.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3.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依法及时解除“查扣冻”措施。
4.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5.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
6.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7.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8.其他趋利性执法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998-6212131。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865858679@qq.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巴楚县司法局1楼政策法规办公室(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西路1号)。
四、问题线索要求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线索要求提供的线索应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查性。需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执法单位及人员、具体执法行为表现、受到影响的对象等关键信息,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执法文书、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核查。
(三)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巴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