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1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巴楚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并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及建议。落实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依法制定、公布、落实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和计生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本县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巴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疆、健康喀什、健康巴楚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二、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党组日常工作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牵头协调推进深化医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本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民营医院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援疆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卫生健康技术人员的招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卫生健系统的职称晋升、考试等工作。
(三)医政医管科。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地区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受理和移送、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有关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科。负责全县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负责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千预措施的组织实拖。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结核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负责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负责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组织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
办公地址:新疆巴楚县迎宾北路财政大楼2楼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 责 人:胡良璞
联系电话:0998-6282151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