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自治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1号)要求,巴楚县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领导小组于2024年8月20日对申请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将以下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巴楚县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6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举报电话:定点协议管理科 0998-5722565
行政办公室 0998-6630957
举报邮箱:bcxylbjz@163.com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巴楚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巴楚县劳动大厦1楼定点协议管理科)。
拟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1 |
巴楚县喀什魅力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吾斯曼 商业楼五号门面房 |
巴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