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自治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1号)要求,巴楚县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估,符合初评结果的1家零售药店,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初评公示,公示期内均无异议,现将1家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纳入巴楚县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医药机构事宜确认公示,现公示如下。
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1 |
巴楚县喀什魅力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吾斯曼 商业楼五号门面房 |
公示期自即日起10天,即2024年9月9日至9月1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巴楚县医疗保险中心反映(巴楚县劳动大厦1楼定点协议管理科)。
举报电话:0998-5722565/6630957
举报邮箱:bcxylbjz@163.com
巴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