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胡信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巴党干字〔2021〕21号)文件,经3月8日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葛争方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尹鹏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鑫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远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胡信威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婷婷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索引号 | 0000000-rsrm-2021-0002 | 公开信息来源 | 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文号 | 巴政任〔2021〕2号 | |
信息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胡信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巴党干字〔2021〕21号)文件,经3月8日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葛争方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尹鹏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鑫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远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胡信威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婷婷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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