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房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巴党干字〔2021〕97号)文件,经10月3日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房小飞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蔡晓莉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俊宝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已撤销,涉及干部原职务自行免除。
索引号: | 0000000-rsrm-2021-0007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1-10-05 |
主题词 | 文件编号 | 巴政任〔2021〕7号 | |
名 称 | 关于房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房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巴党干字〔2021〕97号)文件,经10月3日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房小飞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蔡晓莉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俊宝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已撤销,涉及干部原职务自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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