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何彬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巴党干字〔2023〕61号文件,经9月7日巴楚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彬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局业务工作);
李红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色力布亚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宁连同志任县公安局色力布亚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震同志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兼看守所所长;
文俊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肖鲁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陈贵永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良璞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宋述铭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挂职,挂职期2年);
孙华颖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伊马木·麦木提敏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地方病防治中心主任职务;
王建强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陈旭忠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卢振国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贺司茜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富华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吕燕同志任县历史文化博物馆馆长,不再担任阿纳库勒乡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龙飞同志任县第四小学副校长;
裴鸿斌同志任多来提巴格乡中学校长(八级管理岗);
玉散·艾散同志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不再担任色力布亚镇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亚森·阿卜杜克热木同志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不再担任巴楚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阿布力米提·阿布都热依木同志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不再担任巴楚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木太力甫·木合太尔同志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不再担任巴楚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高翔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宗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库尔班·艾尼玩尔同志不再担任县畜牧兽医站副站长、丰和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翠萍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委员副主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挂职)职务;
师伟兵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山洪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返聘)职务,不再返聘;
刘献民同志不再担任县第四小学副校长职务;
阳建军同志不再担任多来提巴格乡中学校长(返聘)职务,不再返聘;
胡志平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任中华同志不再担任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扬驰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屈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林斌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