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新财规〔2021〕7号)有关规定,《巴楚县7月底新到位涉农整合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经第十三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新到位2022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喀地财农〔2022〕18号)3549万元、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喀地财建〔2022〕56号)1.64万元、2022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喀地财建〔2022〕71号)955.3万元,合计4505.94万元(其中:3550.64万元原渠道使用),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955.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将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将2022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喀地财建〔2022〕71号)900.688597万元统筹整合安排至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的巴楚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饲料加工及屠宰冷链加工厂建设项目,用于项目实施。
2.将2022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部分)(喀地财建〔2022〕71号)54.611403万元统筹整合安排至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的奶牛产业园续建项目,用于项目实施。
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乡村振兴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12室)
电子邮箱:xj-b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