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南(试行)><自治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3〕11号)有关规定,结合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4年喀什地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函》和我县乡村建设推进实际,县乡村振兴局会同乡村建设12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编制了《巴楚县2024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编制依据
1.结合《2024年喀什地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和我县乡村建设推进实际情况,依据各类财政资金到位台账和2024年项目立项审批台账全面细致梳理乡村建设行动12项重点任务,确保符合乡村建设12项重点任务投向且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2.依据资金到位和项目情况,对地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中建设地点涉及我县专项任务进行细化实化,列明任务名称、县主管部门、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并将任务尽可能细化到乡和村、具体到项目,确保任务清单(除地区行业部门统筹实施项目外)与上级下达任务一致。
3.充分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援疆资金、债券资金、行业资金、衔接资金等本年度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纳入清单,确保分阶段扎实推进和能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编制情况
2024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共涉及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2项重点任务,编报项目85个、预算总投资154767.791万元。
(一)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编制项目2个、预算总投资1836万元。
(二)农村道路畅通。编制项目8个、预算总投资7426.75万元。
(三)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编制项目14个、预算总投资80530.7万元。
(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编制项目4个、预算总投资7660.64万元。
(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编制项目10个、预算总投资16603万元。
(六)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编制项目6个、预算总投资861万元。
(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编制项目4个、预算总投资4200万元。
(八)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编制项目1个、预算总投资119.6万元。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编制项目10个、预算总投资14564.451万元。
(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编制项目19个、预算总投资19370.65万元。
(十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编制项目1个、预算总投资200万元。
(十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编制项目6个、预算总投资1395万元。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98-6183036
县财政局0998-6210085
县农业农村局0998-6178220
县乡村振兴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
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