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及《喀什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喀扶贫领办〔2018〕36号)有关规定,为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巴楚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项目主管单位0998-5724420
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乡村振兴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57号劳动大厦3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17平台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附 件:巴楚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