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新乡振〔2021〕1号)、《喀什地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喀乡振〔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的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关于同意巴楚县2024年购进新增良种能繁母牛补助项目等10个到户产业项目调整批复向全社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项目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8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01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