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分配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
三、分配结果
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107.256568万元安排至由中共巴楚县委员会统战部负责实施的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渠道建设项目。
四、监督电话
1.项目主管单位:0998-5866329
2.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3.县财政局:0998-6210072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四大班子联合办公楼128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安排项目计划表
中共巴楚县委员会统战部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