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4〕13号)要求,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目。你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可在一体化系统内对地区拨付的项级科目按实际进行调整),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请你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四、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