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喀地财社〔2024〕12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项卫生健康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2公立医院”科目。请你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你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更改资金用途,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