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楚县委员会统战部: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4号)文件,我局收到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675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7万元,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一是做好资金分配工作。请你单位根据我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会议研究后下达项目批复及项目启动通知书,年中根据项目实施效果、政策调整变化等及时动态更新调整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不断推进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
三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比例不得低于65%,且不低于2023年的比例。紧扣自治区粮棉果畜涉农产业集群,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抓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突出支持重点和创新方向。
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压实相关行业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五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