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和《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4〕26号)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发放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你单位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