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4〕36号)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