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7号)文件,我局收到2024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1479万元。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
一是做好资金分配工作。请你单位根据我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会议研究后下达项目批复及项目启动通知书,年中根据项目实施效果、政策调整变化等及时动态更新调整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不断推进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紧扣自治区粮棉果畜涉农产业集群发展,坚持把联农带农惠农作为项目安排的前置条件,确保项目安排与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与欠发达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联,推动产业项目提质增效。
四是科学推进产业到户。根据《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学推进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充分尊重帮扶对象发展意愿,坚持先干后补、干好再补、推动实现补助一户、见效一户、带动一片的政策效果。结合区域实际,合理确定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对当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在同一环节不重复补助。
五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联农带农紧密、效益充分发挥。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