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10号)文件,我局收到提前下达2025年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万元。
一是做好资金分配工作。请你单位根据我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会议研究后下达项目批复及项目启动通知书。
二是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三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