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9号)文件,我局收到提前告知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5224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任务31709万元,以工代赈任务169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15万元,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86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424万元。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一是做好资金分配工作。请你单位根据我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从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会议研究后下达项目批复及项目启动通知书,根据年中项目实施效果、政策调整变化等及时动态更新调整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不断推进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联农带农紧密、效益充分发挥。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