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力布亚镇人民政府:
根据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11号)文件,下达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315万元。经巴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关于巴楚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号),将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0万元,安排用于巴楚县2025年色力布亚镇库热木托格拉克(20)村重点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849.174万元,此次安排资金1600万元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
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请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新财预〔2019〕170号)要求,做好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三、落实资金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衔接资金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对衔接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巴楚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