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新政发〔2008〕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新财企〔2014〕5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新财预〔2016〕129号)以及地区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要求,2023年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执行完毕,2024年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45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支出1452万元,其中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15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支出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35万元。
二、2024年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情况
巴楚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收入1152万元,比2023年完成数1452万元减少3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巴楚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80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05万元,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0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支出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45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巴楚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