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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巴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巴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点击数:

各乡镇(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长 :

阿布拉江·吐尔逊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

申运峰

县委副书记

指挥:

张玉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巴  特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汪继东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蔡  力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副师长、副市长

李春鹏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员:

丁卫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罗  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艳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秋风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晓菲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历  祥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明   杰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吴利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陈志忠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  燕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  鑫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建平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耿德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黄丽芹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书记、局长

胡良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张文升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刘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新喜

县自然资源局(林果办主任)

闫  森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  辉

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周作波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海米提·斯拉木

县气象局局长

张继翔

下河国有林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伊尔夏提·安外尔

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

冯继文

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经理

任礼军

中国移动巴楚县分公司经理

刘斌峰

巴楚县火车站站长

李  刚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欧建华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佳峰

武警中队指导员

各乡镇长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规划,统筹指挥和综合协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局)、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林果办主任杨新喜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媒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网上舆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通报谣言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开展网上涉森林草原火灾类谣言的辟谣引导等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管控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厅、地委、行政公署、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批示指示,综合指导各乡镇(局)和相关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指导县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传下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完善、宣传、培训和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完成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厅、地委、行政公署、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履行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林长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局)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林下可燃物清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负责指挥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会同应急管理、气象、消防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扑救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草系统森林草原消防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调集各森林经营单位应急小分队、半专业化扑火队,负责调拨地、县森林扑火物资,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配合公安机关侦破火案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开展森林草原消防应急队伍消防业务培训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履行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指导各地旅游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类旅游景区、景点的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旅游经营企业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培训、配备扑火设备、制定应急预案。

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负责统筹安排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及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做好扑救补助资金预算的安排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策资金扶持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支持森林草原重大项目、“十四五”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等项目的落实。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水旱防灭火应急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其防灾避险自救互助能力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救灾生活物资的计划和储存管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出库调运工作,确保数量、品种准确无误。指导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状态下物资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负责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县运力,为扑火救援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辖区管养农村公路通行保障;做好森林草原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使用绿色通道快速通行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事用火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林结合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调配抢险救灾急用的大型工程机械。

县水利局:负责协助灭火所需直升机取水点所需水库等水面用水的调度工作。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县民政局:推进殡葬礼俗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配合做好减少因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火灾发生区的环境监测,提出恢复和治理建议。

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根据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测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森林草原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数据,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根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

县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企业为扑火救灾提供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基于公众通信网络的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森林草原防灭火远程视频监控、预警监测无线通信网络的维护、抢修,确保通信畅通、可靠和安全;负责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短信、火险预警短信。

巴楚火车站: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

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负责定期检修维护林区内电力设施,做好林区线路绝缘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做好火场区域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电力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线路断电等安全措施,协同完成火灾扑救工作。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兵团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做好兵团管辖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协调、指导兵团所管辖区域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与地方政府共同做好兵团管辖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五共”机制的落实

巴楚县人民武装部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组织驻人民解放军参加救援行动。

武警喀什支队巴楚中队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组织驻巴武警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抓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建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为总召集单位。

(一)组成人员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主召集人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建军主任同志,副召集人为县自然资源局林果办主任杨新喜同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职责;

2.做好森林草原防火与初火扑救处置的日常工作,拧紧“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组织开展防火日常检查指导、设施建设、宣传 教育、林区和草原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

3.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立项报批、实施、验收等工作;

4.协助做好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汇总分析林草系统火情火灾数据,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和监测预警信息;

5.负责做好防火及初火处置业务培训、演练指导等工作;

6.做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联稿件:

编辑:阿依帕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