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对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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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拉江·吐尔逊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常务副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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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运峰 |
县委副书记 |
副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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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宝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巴 特 |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
汪继东 |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
蔡 力 |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副师长、副市长 |
李春鹏 |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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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卫国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
罗 强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李艳萍 |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王秋风 |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
王晓菲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
历 祥 |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吴利平 |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
陈志忠 |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朱 燕 |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刘建军 |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高 翔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刘 鑫 |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魏广春 |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
李建平 |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耿德一 |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明 杰 |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
黄丽芹 |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书记、局长 |
胡良璞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
张文升 |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
杨新喜 |
县自然资源局(林果办主任) |
周作波 |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
任述强 |
县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闫 森 |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
海米提·斯拉木 |
县气象局局长 |
赵 辉 |
县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
魏良周 |
巴楚公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宋来威 |
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巴楚执法支队党委副局长、大队长 |
刘斌峰 |
巴楚县火车站站长 |
任礼军 |
中国移动巴楚县分公司经理 |
冯继文 |
国网巴楚供电公司经理 |
李 刚 |
兵团第三师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张国庆 |
兵团第三师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
各乡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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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文升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魏广春兼任。
(一)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地区组织协调指挥重要河流和跨县(市)行政区域及兵地之间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和恢复生产等有关工作。
(二)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主动向县防总报送防汛抗旱工作、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其处理,以及相关的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相应分析材料和意见建议,并按照县防总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媒体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网上舆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通报谣言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开展网上涉防汛抗旱类谣言的辟谣引导等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管控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政策投向,争取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程、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等相关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协调安排。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水旱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其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
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灾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涉灾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做好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协助做好遇难人员殡葬等相关善后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对洪水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衍生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监测、预警、防治以及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灾后重建规划、选址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指导全县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城乡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度汛安全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协做好农村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水毁修复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县防总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县市交通运输企业组织运力,做好应急处置,以及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运输工作,为防汛指挥、抗洪抢险救灾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县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水旱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发布水情、旱情;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负责种子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配抢险救灾急用的大型工程机械。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收集、整理和反映畜牧业灾情信息;做好饲草料、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调运。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配合征调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生产;指导工业园区企业防汛抗旱及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安全度汛工作,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宣传;协调做好旅游景区安全保卫和游客避险、救护、疏导、转移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景区防汛应急预案;承担景区避险预警工作,指导旅游景区修复损毁的防汛抗旱基础设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县防总提供洪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总办公室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和救援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承担全县多灾种、灾害链的分级预警和综合监测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和重大灾害综合会商研判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作。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和地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开展地震监测、预警、预报,协助相关部门(单位)有效防御地震引发洪水、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转移危险县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协调用于抗洪抢险的林木砍伐、林区防洪抗旱以及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汛后林木补种工作;负责协调清除行洪通道内阻碍行洪的林木;负责林业救灾的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和草原洪涝、干旱等灾害情况。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县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总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气象信息。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兵团第三师所辖区域内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等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水利局:负责兵团第三师所辖区域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洪水调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县公路管理局、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巴楚执法支队:负责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项目的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和堤防安全。负责辖区内的桥梁、涵洞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加强汛期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安全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和堤防安全。
县通信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各通信企业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网系统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抢修恢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和抗旱供电保障工作。
巴楚火车站:组织联系铁路各部门汛期防洪抢险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辖区防洪安全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部门(单位)和县人民政府防汛部门联防,责成建设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旱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及设备;负责协调铁路各部门(单位)受灾损毁铁路的抢修工作。
县人民武装部: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组织驻巴人民解放军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武警喀什支队巴楚中队: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组织驻喀巴警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四、防汛抗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抓好平时洪旱灾害防御工作,县建立防汛抗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水利局为总召集单位。
(一)组成人员
县防汛抗旱工作联席会议主召集人为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魏广春,副召集人为县水利局防洪办主任任阿卜杜克热木·吾普尔。县防汛抗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同。根据联席会议研究议题,可适当增减参会单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水情监测和水情预警发布工作,核准雨情信息,为防汛抢险提供依据。
2.召开洪旱形势会商会议,分析研判洪旱形势,并以县防汛抗旱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为防汛抗旱决策部署提供依据。
3.在发生紧急洪水或旱情时,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洪水调度、抗旱应急调水等相关方案,报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做好县防汛抗旱工作联席会议办理及会议纪要整理上报工作。
5.做好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