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情况
2023年10月3日11时43分许,位于巴楚县恰尔巴格乡店阿勒迪(3)村3组喀什地区巴楚县胜利及恰尔巴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现场,发生一起电线杆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经过、原因、事故责任、相关处理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已于2023年11月25日批复结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及《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指南》要求,2024年11月7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安委办实施,由巴楚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任组长,巴楚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中共巴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巴楚县公安局、国家电网巴楚分公司、巴楚县人民检察院、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关同志为组员的事故调查评估组,依据《巴楚恰尔巴格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3”一般电线杆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三个方面的情况,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
1.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6日,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2.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巴楚县应急管理局对张某作出人民币59020元(伍万玖仟零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30日,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3.新疆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巴楚县水利局经咨询单位法律顾问,证实水利局与新疆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行政隶属关系,无法进行行政处罚措施,只能采取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将该监理公司拉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是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并以此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内容基本涵盖了各岗位工种。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召开班前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三是按照规定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完善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及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2.新疆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是以国家各项安全生产、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将监理所应承担的各项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渗透到监理管控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个人,使总监、专监乃至普通监理做到人人知晓、责权明确、团结一致、各司其责,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二是通过引导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定期举行的安全知识培训等,来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风险的管控能力。
(二)行业监管部门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巴楚县水利局。一是召开警示教育会,进一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先期调研、勘察、沟通工作,建立重大事项变更事前汇报交流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隐患。三是责令施工单位对出现问题部位进行整改,严格设计、监理单位检查程序,确保整改到位。强化制度执行。按照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职责,严格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属地党委政府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恰尔巴格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事故防范措施。一是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方面做到了组织学习常态化、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二是事故发生后,能够举一反三,针对建筑工地、市政建设工地、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治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引导和加强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四、总体评价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及事故企业均已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措施。
巴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