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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104040/2023-00022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巴楚县租赁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巴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20日 点击数:

项目概况

巴楚县租赁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GK)2023-02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租赁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446000

最高限价(元):744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楚县租赁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44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址:巴楚县世纪大道中路

联系方式:13201056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

联系方式:0998-572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话:0998-572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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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