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明哈达支渠(后段)、19村支渠支渠排渠改建项目已由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备案〔2023〕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全俨,招标人为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
2.2项目规模:防渗改建支渠10.44公里,支渠设计流量1.0-0.7m³/s,配套渠系建筑物65座。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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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768001001 |
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明哈达支渠(后段)、19村支渠支渠排渠改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261 |
703.42 |
防渗改建明哈达支渠(后段)总长4.435km,设计流量1.5—1m³/s,配套渠系建筑物28座,其中分水闸15座,节制分水闸2座,农桥11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6531003908000768001002 |
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明哈达支渠(后段)、19村支渠支渠排渠改建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261 |
1129.19 |
防渗琼库恰克乡19村支渠总长6.005km,设计流量1-0.8m³/s,配套渠系建筑物37座,其中分水闸15座,节制分水闸8座,农桥13座,测流桥1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一、第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应及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的企业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9)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监督部门为:巴楚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622439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1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10:3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楚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楚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团结东路53号
邮编:843800
联系人:张华
电话:0998-6012905
传真:0998-6224390
电子邮箱:6297851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曙光农业科技博览城2号楼二层209室
邮编:844000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8152988776
传真:0998-2311819
电子邮箱:5434391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