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布拉江·吐尔逊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调整2023年“三保”预算、巴楚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等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115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新财预〔2023〕12号)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县2023年“三保”预算编制审核与反馈意见,需对年初“三保”预算进行调整。
会议指出,按照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核准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2〕3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巴楚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有关数据,县财政局核准2022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