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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人民政府召开2024年第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点击数:

2024年2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布拉江·吐尔逊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有关内容,研究审议了各相关部门提交的2个议题

会议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兵地融合发展。按照县委关于建设兵地融合示范区的要求,巴楚县积极推进兵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共享共建,加快推进实现巴楚县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公交网络互联互通。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巴楚县结合巴楚县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共同研究制订了《关于开通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至巴楚县兵地融合公交线路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报地区行署审批。

会议指出,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的要求,《巴楚县草龙水库防风固沙林果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区域涉及《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流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调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情况,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局部调整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抄送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批准文件,对生态保护红线作相应调整,更新后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草龙水库防风固沙生态项目建设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地区行署上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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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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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依帕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