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本报告分为六部分,分别是: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利用政府网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影响力,全年公开各类执法、抽检、专项行动信息六大类35条。二是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新闻网、新疆药品监管、喀什地区食品安全、巴楚零距离、巴楚好地方等平台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11条。三是现场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月”“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计量日”等活动为契机,在巴楚县泰和国际广场、新城农贸市场、城南农贸市场等地设立咨询点,“面对面”“一对一”的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印制各类宣传单和宣传手册万余份并向社会公众发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发布审核,强化日常运维。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发布虚假信息,不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行政许可、处罚/强制、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栏,根据挂网流程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巴楚好地方”APP、“巴楚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以及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新闻网、新疆药品监管等网络平台多形式进行公开宣传,既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公开形式,又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需要,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具体科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流程规范。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及时完整地公布市场监管的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宣传任务,使群众更好理解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文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
行政强制 |
7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过去一年,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把握还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执法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做到工作动态与信息发布同步推进。三是强化主动公开,牢牢把握凡是涉及民生实事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全面、及时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