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楚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地区、县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巴楚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巴楚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领导分工、项目库、项目清单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巴楚县自然资源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县委、县政府以及自治区资源厅、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履行了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巴楚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并由行政办具体协调各股室落实本办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巴楚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专栏内容建设,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巴楚县自然资源局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各股室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对拟定公开信息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8.98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规范性方面还存在差距等问题;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强,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欠缺。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观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强部门信息公开审核、上报力度,确保公开及时;二是从更高、更严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严格遵照“全面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的要求,把好质量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的整合及公开信息的整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