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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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巴楚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楚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展、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巴楚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2023年,巴楚县公安局累计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数量28万余条。依托巴楚县权力运行监督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动态27条;公开党委和班子成员权力清单11条;公开党委班子成员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10条;公开各类运行流程8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2条;公开重要干部任免信息3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事项公开6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巴楚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2023年,巴楚县公安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请示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内容突出,实用性要求,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巴楚县公安局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运营平安巴楚”“巴楚交警微信公众号、巴楚公安”“巴楚公安交警抖音号,各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也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警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并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情况。巴楚县公安局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和运营保障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和规范程序,相关平台的运营保障均由专人负责,在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根据发布审核制度流程,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做到所有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坚决杜绝出现原则性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777

行政强制

83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巴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时,由于内设机构较多,各类信息种类繁多且数量较大,无法及时对需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不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和应用各类公开信息,特别是放管服等便利利民措施信息的公开及传播;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较少,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部门业务的特殊性,强化信息公开效率,让政府信息公开度最大化,及时、详细解答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疑问;二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把政务公开常态化,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传播力度,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我们的工作动态,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网上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结合反馈信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职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巴楚县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巴楚县公安局

                          2024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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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依帕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