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现将我县拟聘任的15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与1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巴楚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99356868
电子邮箱:865858679@qq.com
联系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西路1号(司法局1楼政策法规办公室)
附件:1.巴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巴楚县司法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