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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点击数:

受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2.规划区范围: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发展范围为巴楚县自然资源局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100公顷,位于巴楚县东北侧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内。

3.产业发展定位:园区产业定位坚持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园区内上下游产业关联,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和消纳东中部转移产业,提高综合竞争力为目的。充分利用园区的区位、环境与资源优势,适当调整既定产业发展方向,以建立全国钒钛产业协同发展新高地为出发点,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以园区内冶炼功能区所产的钛渣、钒渣、钒钛渣等原料为基础,大力发展钛材料、钒材料产业链;同时,充分利用巴楚县及周边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结合园区的冶炼工业,大力发展绿电制氢、储能等能源绿色化工产业。对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废物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和循环化处理,走零排放、绿色化、清洁化发展道路。最终实现园区原料互动、产品互补、强链补链,产业链不断向下游的延伸,并且实现园区的差异化、高端化、清洁化、智能化发展,以期形成一个化工产业高度集中的化工产业聚集区,辐射带动园区其他产业蓬勃发展,使园区成为一个生产技术标准化、代谢过程循环化、资源利用多元化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4.规划期限2025—2035年。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巴楚县工业园区红海路扶贫孵化产业园综合楼1楼

联系电话:1832261050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办公楼

联系电话:13565815138

邮箱:9959279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其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3.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规划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实施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告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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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