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就业援助金(第四批)初审符合条件的11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8-5724986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