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自主创业补贴(第一批)初审符合条件的39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8-5724986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