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2024年上半年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共有68553名,享受资金561.47万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伙食补助:按照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的标准,将预算指标分配至全县各中小学校。2024年春季,实际使用资金1269.70万元,享受学生共有31109名。
3.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小学每学期每生625元标准,初中每学期每生750元标准。2024年上半年享受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共有17226名,享受资金548.48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