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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104040/2022-00553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9日 点击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对促进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补贴政策的目的意义

(一)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

(二)补贴发放的用途有哪些?

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根据喀什审计部门要求:财政供养人员不能享受补贴。根据喀什地区要求财政供养人员不能种地,不能与农民争利,为此财政供养人员种的地不能享受补贴。财政供养人员的妻子或子女若为非财政供养人员,这些人种的地可以享受补贴,但不能按习惯将户主(为财政供养人员)的名字填写上报,要填写其妻子或子女的名字上报。

财政供养人员包括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及退离休工作人员,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五七工”。

(二)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5.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三)2022年补贴标准。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县市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各县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补贴标准各年度都在不断调整。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二)补贴资金拨付。根据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以及我县2021年冬小麦、春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补贴面积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补贴资金总额,要尽快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应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

(三)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

1、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依据通知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各村委补贴面积登记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乡镇农经站,乡(镇)复核后将数据明细及汇总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并明确标识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户的基础信息为何要经村委会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作为“三农”工作的最基层组织,对农村最熟悉,也最了解农户的基本情况,为确保农户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农户的信息和补贴面积必须经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后才能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是如何核实农户的补贴信息?

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完成村级上报面积的核查工作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核查无异议后,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4、县级如何开展补贴面积审核?

县级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数据进行审核。要求至少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自然村,每个村随机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

关联稿件:

2022年巴楚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编辑:王文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