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
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新发改西开〔2018〕388号)
二、补助对象
2015年以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退耕户
三、补助标准
还林:1600元/亩,其中:第一年补助900元/亩(400元为种苗补助费),第三年补助300元/亩,第五年补助400元/亩;
还草:1000元/亩,其中:第一年补助600元/亩(150元为草种补助费),第三年补助400元/亩 。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度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0998-6210073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0998-6211610
2.巴楚县自然资源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杨新喜,联系电话:0998-5721293
经办人(股长):斯马依力·热合曼,联系电话:0998-5721293
3.巴楚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洁,联系电话:0998-6289718
经办人(负责人):排孜丽亚·吐尔逊,联系电话:0998-6289718
巴楚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