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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104040/2023-00368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财政局

巴楚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政策公告

来源:巴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新民发〔2021〕74号)


2.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2〕4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


二、补助对象


发放对象为城乡特困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流浪乞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人群的生活保障资金。


三、补助标准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城市1035元/月;农村集中1035元/月、农村分散690元/月。临时救助: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

、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发放时限


实行按发放的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0998-6210073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0998-6211610


2.巴楚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陈志忠,联系电话:0998-6212486

经办人:阿孜古丽·木沙,联系电话:0998-6212486


3.巴楚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洁,联系电话:0998-6289718

经办人:排孜丽亚·吐尔逊联系电话:0998-6289718


2023年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公示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3310

(此间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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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