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财政《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38号)、《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巴财振〔2023〕51号)的文件要求及《2023年喀什地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3年继续支持全县3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4个示范家庭农场,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管理。推进社企对接。
二、项目承接单位基本情况
巴楚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4个(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领导编制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1个,事业单位工勤编制1个);除去“访惠聚”驻村管寺、上级部门借调人员外,现有在职人员12人(含:副科级领导2人、参照人员10人)。 巴楚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依法行使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依法承担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按照现有的人力资源、工作职能、业务开展情况,可以承担此项目的管理及运营。
三、项目实施目标成效
1.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则,推进规范发展规范化建设,对符合产业的发展规划,助农增收显著的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更多的帮助指导。
2.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以市场为导向,以“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际,2023年利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安排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加强宣传指导,从扶持政策、注册登记、财产保护等方面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项目扶持对象、规模及内容
(一)项目扶持对象、规模
1.扶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全县1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25万。2020-2022年未享受过合作社项目的示范社优先扶持。承担项目的示范社应规范执行2023年1月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2.扶持巩固提升县农民合作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全县20个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进行项目扶持,每个补助7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等级高的示范社。
3.扶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扶持全县4个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8万元。承担项目的示范家庭农场应纳入全国家庭农场管理名录系统,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有生产经营场所,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应用“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等级高的示范家庭农场。
(二)项目内容
1.扶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10个、扶持巩固提升县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20个、扶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个扶持内容,项目可选范围要求:
(1)建设改善生产设施。重点支持产地供应链仓建设,优先支持开展晾晒、分级、初加工、包装、仓储、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建设,改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条件,升级技术装备,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2)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拓展营销渠道,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进和推广新品种,采用先进的科技和生产手段,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应用。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以特色种养业为依托,开展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并联合餐饮、民族手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典型。
(4)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制度建设、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质量认证、信息统计、年报公示等服务,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采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经营、产业融合发展或购买社会化服务内容,本次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7月规划建设;2023年8月份完成材料的准备并开工;2023年9月中旬建设完成验收。
二是生产链所需设备购置。2023年7月份购入设备;2023年8月份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作;2023年8月份完成材料的准备并开工;2023年9月之前设备正式投入试运行完成验收。
三是社会服务购买。2023年7月规划购买具体社会服务;2023年8月完成购买社会服务合同签订及专业人员到位服务;2023年9月底规范化相应操作、制度等内容,并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以各合作社实际需求制定的且通过县级责任单位审核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为主进行推进。
2.扶持家庭农场4个
扶持内容,项目可选范围要求:
(1)支持家庭农场健全管理制度,聘用专业财务人员或专业财务代理服务公司帮助代理记账。
(2)支持家庭农场提升生产能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买中小型农机设备,建造或改造圈舍、池塘,自建或与他人共建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打造农产品加工“第一车间”,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家庭农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规模经营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中的生产服务。
(3)支持家庭农场品牌建设,开展绿色、有机和产地认证,打造自主品牌,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采用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生产能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建设等内容,本次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实施进度如下: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6月份规划建设;2023年7月份完成材料的准备并开工;2023年8月中旬建设完成。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或品牌建设方面。2023年6月规划聘用专业人才,包括专业会计或财务代理服务公司帮助代理记账或专业协助打造自主品牌所需创作、宣传等方面人才;2023年7月完成服务合同签订及专业人员或企业到位服务;2023年8月底规范化相应操作、制度等内容,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资金使用明细
扶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0个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金额(万元) |
完成年月 |
所属乡镇 |
1 |
巴楚县拜合热木农牧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琼库尔恰克乡 |
2 |
巴楚县伊合散农业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琼库尔恰克乡 |
3 |
巴楚县绿色天地核桃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
4 |
巴楚县玉赛因农业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多来提巴格乡 |
5 |
巴楚县天玉农业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英吾斯塘乡 |
6 |
巴楚县百合提林牧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阿拉格尔乡 |
7 |
巴楚县农民朋友农机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阿纳库勒乡 |
8 |
巴楚县贵怡人农牧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多来提巴格乡 |
9 |
爱力格达瓦农业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色力布亚镇 |
10 |
双山农机专业合作社 |
25 |
2023.8 |
夏马勒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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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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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巩固提升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20个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金额(万元) |
完成年月 |
所属乡镇 |
1 |
巴楚县迪达尔农业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纳库勒乡 |
2 |
巴楚县吾米提养殖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纳库勒乡 |
3 |
巴楚县阿纳尔罕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多来提巴格乡 |
4 |
巴楚县马依仓农业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多来提巴格乡 |
5 |
巴楚县精进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夏马勒乡 |
6 |
巴楚县吾斯塘贝希畜牧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夏马勒乡 |
7 |
巴楚县元兴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
8 |
巴楚县绿珠农机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拉格尔乡 |
9 |
巴楚县旺盛羊毛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色力布亚镇 |
10 |
巴楚县明亮手工艺农民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色力布亚镇 |
11 |
巴楚县万人乐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色力布亚镇 |
12 |
巴楚县昌盛故乡木材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英吾斯塘乡 |
13 |
巴楚县华宇红枣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英吾斯塘乡 |
14 |
巴楚县阿拉屯奇奇科农业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瓦提镇 |
15 |
巴楚县达其博依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瓦提镇 |
16 |
巴楚县平民农业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恰尔巴格乡 |
17 |
巴楚县恺鑫林牧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拉格尔乡 |
18 |
巴楚县永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阿拉格尔乡 |
19 |
巴楚县美花蜜蜂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7 |
2023.8 |
琼库尔恰克乡 |
20 |
巴楚县金叶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
7 |
2023.8 |
夏马勒乡 |
|
合 计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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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个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金额(万元) |
完成年月 |
所属乡镇 |
1 |
巴楚县升华农场 |
8 |
2023.8 |
阿纳库勒乡 |
2 |
巴楚县鲜丰家庭农场 |
8 |
2023.8 |
多来提巴格乡 |
3 |
巴楚县绿园家庭农场 |
8 |
2023.8 |
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
4 |
巴楚县于氏家庭农场 |
8 |
2023.8 |
英吾斯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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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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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巴楚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审定、项目实施、核实和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培训,积极引导。依托政府支持进一步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组织运行机制,牵线搭桥,让他们出门求学,学习他人的好方式、好方法,借鉴他人的好经验。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一是严格项目实施质量监管,严把质量关,把有前途、有作为的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二是严管项目资金监管。要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严谨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考核指标和验收程序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通过项目资金的注入各合作社不但可以各项成本以及拓展新市场,促进合作社的经济收入增长,提高社员收入水平。
2.质量指标。坚定坚决贯彻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统一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务管理,切实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落到实处。
3.时效指标。本次申报合作社项目受益年限至少5年,自2023年7月起开始受益,保证每家合作社5、6名社员可收益。
4.成本指标。实施此项目后,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种运输、机械设备成本可以明显的降低。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实施此项目后,通过合作社全年降低成本,增加合作社盈余,实现合作社盈余返还,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年底可实现对社员或就近就业人员特别是涉及脱贫户或监测户农民的分红或收入有明显增收,或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扩大经营,可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给予本村脱贫户或监测户富余劳动力,实现这部分人员就近稳定就业、实现家庭收入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在合作社生产服务中,加强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收益的管理模式,为农民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购销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可持续影响指标。收购核桃、红枣、蔬菜、运输等农林产品,可延伸至附近其他县、乡镇,扩大销售范围,带来可持续性影响。
(三)满意度指标。合作社更新管理方法,对合作社社员和非社员户的服务质量提高,满意度达成95%以上的目标。
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评估实行全程监管。同时按照项目考核结果与第二年资金分配挂钩,绩效因素将主要根据“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掌握的各地项目实施进展和完成任务情况作出评价要求,注重每月做好系统数据填报工作。要求此次项目实施后到本年第四季度基本实现增收创收,实现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年度纯利润有明显提升效果。
由县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负责项目实地检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并提供政策质询和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
县农业农村(农经)部门要对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评估实行全程监管,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做法经验、典型案例、效益评价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2023年项目任务分配表
巴楚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