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及方式
1.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对象在医保报销时实行“一站式”救助结算,无需自行申请。
2.“第四类救助对象为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规定,将原依申请救助的低收入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大病患者合并为第四类救助对象,即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开展高额医疗费用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7245元的直接向参保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二、事后医疗救助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依申请救助的参保人还需提供《城乡困难群众事后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三、事后医疗救助审批流程
参保人或委托人向村(社区)提出救助申请→村(社区)协助填写《城乡困难群众事后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乡镇审核并公示→县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及反馈。
四、办理时限:
自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巴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