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县直相关单位:
《巴楚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经巴楚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删减部分公开)
巴楚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本县的山洪灾害以河道洪水和滑坡灾害为主,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巴楚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指导实施全县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
1.2 编制依据
1.2.1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楚县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行政村重点山洪灾害威胁区。
1.4 预案有效期
一般为1年,按每年修订一次。
二、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巴楚县境东西长218公里,南北最宽134公里。全县总面积21741.3平方公里,约占全新疆总面积1.36%。地理坐标为东经77°22′30″、79°56′15″,北纬38°47′30″、40°17′30″。地势从西南向东北倾斜,坡降为1/3000-1/4000。
2.2 气候特征
巴楚县位于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西北边缘,属温带大陆干旱性气候,其特征为:四季分明,夏季炎热,降水稀少,蒸发量大,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春季多风沙。
根据巴楚县气象局1991-2020年气象数据的统计特征值为:历年最高气温:41.5℃;历年最低气温:-25.1℃;历年平均气温:12.6℃;历年平均降水量:74.7mm;历年最大积雪深度:8mm;历年平均蒸发量:2233mm;历年平均低温:16.1℃;历年最大冻土深度:65cm;历年平均无霜期:269天;历年平均风速为:1.5m/s。
三、山洪区划分
根据全县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口居住分布,山洪灾害类型、程度和范围,将本县山洪灾害划分为危险区和安全区。
3.1 安全区
位于巴楚县没有山、地形比较平缓、坡面冲沟较浅的平原区乡镇村属安全区。
3.2 危险区
巴楚县三岔口镇和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等重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属危险区。
3.2.1 三岔口镇:三岔口镇位于巴楚县北边,天山山脉脚下,314国道横穿。山洪威胁区域常住人口95户、261人,有镇政府、居民社区,有2个加油站、9个砂石料厂和2个砖厂、养路防疫公安检查站等常设部门。
3.2.2 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塔格阿勒迪(7)村位于恰尔巴格乡东边,马扎塔格山脚下,S220省道附近。塔格阿勒迪(7)村常住人口676户、2520人,耕地面积7400亩,大小牲畜4800头,有村委会、小学和幼儿园。
3.3 山洪防御工程现状
3.3.1 三岔口镇:三岔口镇山洪防御区有山洪导流堤1条、总长度为1.1㎞,滞洪沟2个。
3.3.2 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山洪防御区山洪沟7处,山洪导流堤7条、总长度为3.2㎞,排洪渠道1条、4㎞、流量为0.8m³/s。
3.4 山洪防御工程存在问题
3.4.1 工程措施方面:近年来,我县三岔口镇和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山洪沟建设导流堤治理,但是没有洪水排泄滞洪区,洪水在戈壁滩和灌区内部消耗。由于国道314线我县境内新的山洪沟不断出现,又造成了新的威胁区,所辖乡镇每年都在进行加固。
3.5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
3.5.1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现状:目前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已建成,自动雨量监测站17处。
3.5.2 水雨情监测站:全县每个乡镇有一处自动雨量监测站,在县城和重点山洪乡镇均设自动雨量监测站,同时在三岔口镇和恰尔巴格乡设立9个人工水雨情监观测站。
3.5.3 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全县山洪灾害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体系。
四、山洪防御指挥体系
4.1 指挥机构
4.1.1 巴楚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为防患于未然,提高山洪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成立巴楚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领导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总 指 挥:阿布拉江·吐尔逊(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张玉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艾克巴尔·依明(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徐军健(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丁卫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曙蕾(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艳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田军(县委网信办主任)
魏广春(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殷 玮(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文升(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王晓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陈洪琴(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 燕(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颜明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亚飞(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建军(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 鑫(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胡良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白建新(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刘配安(县气象局局长)
闫 森(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继文(国家电网巴楚县供电公司经理)
田兵兵(三岔口镇党委书记)
玉麦尔·艾拜都拉(恰尔巴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卜杜克热木·吾普尔(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文升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
4.1.2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是负责监测全县雨情、水情、山洪险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布山洪预报和洪水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二是认真执行国家防御山洪灾害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三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辖区内山洪灾害情况,协调全县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四是负责编制和审查全县各级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检查督促各项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实施。五是协调组建全县各级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六是开展防御山洪灾害的宣传培训工作。七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2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相关指示、命令,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和救大灾思想,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组织制定全县各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和责任。
3.统筹建设辖区内由各类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工程,不断提高防御能力。
4.及时掌握各类汛情,研究落实防御对策,指挥协调防御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和开展灾后生产自救。
5.负责组建防御山洪灾害组织机构,落实经费和物资。
6.建设完善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为合理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本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7.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山洪灾害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
4.3 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各指挥成员单位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各环节执行命令和各类物资使用情况。
(3)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掌握网上舆论动态,准确分析舆情走向,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通报谣言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开展网上涉防汛抗旱类谣言的辟谣引导等工作,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工作。
(5)县水利局:负责承担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负责监测雨情、水情,掌握险情和灾害情况组织协调山洪灾害会商调度,传达天气预报形势,执行自治区、地区及我县防御山洪灾害的指令,为指挥部当好参谋。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山洪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因山洪灾害造成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受灾情况统计报告等工作。
(7)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助行业部门做好全县基础设施山洪灾害水毁工程修复的项目谋划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合提供应急救灾物资等。
(8)县财政局:负责防汛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洪工程抢险应急及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9)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负责搜集农作物受灾信息;负责指导农业灾后救灾、恢复农业生产救灾的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人居环境恢复工作。
(10)县气象局:负责雨情和天气预报、监测,通报天气和降雨量变化。
(11)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维护抢险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打击各类破坏盗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防洪抢险物资、防洪工程和抢险交通、通讯设施的违法行为。
(12)县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运输和群众转移所用的车辆调配;负责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障做好公路(桥梁)畅通。
(13)县民政局:负责调拨灾区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管理、分配专项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4)县教育局:负责灾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山洪威胁区学生的安全转移,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1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调查处理行洪通道违法开荒和侵占行洪通道违法行为。
(16)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灾区的受伤群众治疗、救助工作;负责灾后疾病预防控制,灾区群众心理咨询疏导,完善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案。
(17)县农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抢险机械、农机车辆调运和管理。
(18)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所需电力调度和安全供电,保障山洪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
(19)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淹没区人员搜救、受伤人员救助工作。
(20)县人民武装部:根据险情需要,负责山洪灾害抢险、营救群众、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御措施。
(21)乡镇:现场负责组织抢险,灾区群众转移及安置,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在灾后重建和人居环境恢复工作。
4.4 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4.4.1 行政责任人和职责
1.行政责任人
(1)三岔口镇:林岩松(县委常委)
(2)恰尔巴格乡:艾尼·亚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2.职责
(1)负责召集参与现场抢险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安排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根据抢险的需要,提出现场抢险工作的建议,明确各工作组的单位和组成人员。
(2)组织确定受灾范围,实行必要的戒严或封锁,组织各部门研究现场抢险方案和人员转移方案,制定具体的抢险措施,决定抢险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
(3)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申请支援。
(4)发生重大灾害时,汇报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并必须到现场统一组织抢险工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4.2 岗位责任人和职责
1.岗位责任人
(1)三岔口镇:田兵兵(镇党委书记)
(2)恰尔巴格乡:玉买尔·艾拜都拉(恰尔巴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职责
(1)各乡镇山洪防御指挥部在巴楚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做好山洪防御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辖区各级干部和广大居民的水患意识。
(2)组织抢险队伍,根据出险现场的轻重、缓急等不同情况迅速合理、就近原则调动进行物资,现场抢险、堵口,安排淹没区人畜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并及时向总指挥部及上级报告情况。
(3)负责组建本乡镇山洪防御办事机构,建立健全汛期全天防洪值班制度,协调解决救灾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山洪防御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本辖区防洪工程,居民点山洪防御的各项措施预案,加强山洪防御工程的管理、维修。
(5)洪灾发生后,要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的山洪防御工程,保护社会稳定。
4.4.3 技术责任人和职责
1.技术责任人
(1)三岔口镇:殷玮(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玉散江·图尔贡(县水利局副局长)
(2)恰尔巴格乡:魏广春(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阿卜杜克热木·吾普尔(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
2.职责
(1)技术责任人根据出险现场的条件和情况研究制定抢险技术方案、绘制草图、提出具体技术指示,现场布设抢险所需的测量、测流、水位标尺等,及时观测变化情况。
(2)技术责任人提出山洪沟洪水调度方案,指导现场抢险工程施工。
(3)技术责任人负责收集现场有关资料、分析可能出险或事故、管理方面的现象,提出技术分析报告,核算登记施工现场物资、材料、人工、车辆台班等工程量。
4.4.4 山洪灾害防御小组和职责
1.雨水情监测信息组:由县水利局、气象局和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雨情和天气预报、监测,负责组织水利、气象及水文农口部门开展重大天气过程会商,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并督促落实。
2.专家调度组:由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和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召集专家提供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和实施。
3.抢险处置组:由县人民武装部、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等部门组成。
职责:发生山洪灾害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处置指挥,成立山洪抢险队,执行重大山洪灾害抢险任务;协调各类机械、人员、搜救、控制灾情,并将灾情情况、处置情况第一时间报指挥部,以便指挥部继续协调调配人员,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4.转移安置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乡镇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设立安置点,准备好转移车辆,协调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将受灾群众安全送达安置点,保障灾民生活。
5.救灾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国网巴楚县供电公司和县防汛抗旱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职责:负责调拨灾区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调查、恢复农业生产和救灾的物资储备;灾区的受伤群众治疗、疾病预防控制;灾区中、小学校的校园安全,救灾电力保障等工作。
6.维护治安组:由县公安局、乡镇武装部和派出所组成。
职责:负责重大山洪灾害抢险救灾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启动或取消交通管制,在相关受灾区域设立临时卡点进行交通管制,协助转移车辆安全通行,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五、监测预警
5.1 巴楚县雨水情应急等级
巴楚县属平原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突发性暴雨多,而且属于超渗产流形式冰雹自然气候特征,确定水雨情应急等级如下。
(1)Ⅳ级(降雨蓝色预警信号):当全县降雨量12小时内将达24.1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Ⅲ级(降雨黄色预警信号):当全县降雨量6小时内将达24.1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4.1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Ⅱ级(降雨橙色预警信号):当全县降雨量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4.1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4.1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Ⅰ级(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当全县降雨量3小时内将达48.1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8.1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重点山洪沟出现以上雨量值,应要开展的如下工作。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4.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检查农田排水系统,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6.水库做好水位监测和泄洪准备。
7.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单位、住户以及游客,应时刻警惕,随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
5.2 实时监测
5.2.1 雨水情监测:全县范围内共设立雨情自动监测站17处,并在县城和重点山洪乡镇均设自动雨量监测站,同时在三岔口镇和恰尔巴格乡设立18个人工水雨情监观测站,对全县范围降雨和洪水实时全面监测。
5.2.2 重点水利工程:县域两座中型水库有专设管理站,平原水库,按水库管理有关规定实时监测,分别在每个进出水口和水库大坝安装视频监控和安排人员水雨情实时监测。
5.3 通讯
5.3.1 预警信息采用以下传输方式
(1)有线电话、传真和无线电话。全县各行政村基本村村通电话。
(2)移动、联通和电信网络基本覆盖全县村组,可以采用短信传输。
(3)电视、广播网络基本覆盖县城和各乡镇(村)、驻地。县防汛指挥中心可以与12个乡镇进行视频会商。
5.4 预报预警
5.4.1 预报内容:(1)气象部门负责发布天气预报。(2)水利部门负责发布库坝水位,河道洪水和降雨量监测值预报,以及其它山洪灾害预报信息。(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发布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预报信息和监测信息。
5.4.2 预警内容及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和降雨接近或超过警戒雨量值时,应立即发布暴雨预报信息,引起各级组织和相关责任人的重视;(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应立即发布洪水预警信息,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抢险和撤离危险区群众的准备;(3)当出现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征兆时,应立即发布滑坡、泥石流灾害预警信息,撤离危险区群众。
5.4.3 预警处理方式:应根据全县各类灾点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预警处理方式,主要方式有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报警器,锣、鼓、号等。
六、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根据本县自然地理条件和山洪灾害威胁情况,结合历史洪水淹没范围,滑坡、泥石流威胁范围,山洪沟分布情况,确定以下区域人员需转移安置。
6.1.1山洪灾害威胁区转移情况
(1)降雨量12小时内将达24.1毫米时,重点山洪沟基本安全,关注天气变化,时时监测降雨量,准备山洪防御的人员、机械和物资。
(2)降雨量6小时内将达24.1毫米以上时,启动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到重点山洪沟开始防御抢险工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所在乡镇村准备安置点,人员转移。
(3)降雨量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4.1毫米以上时,重点山洪沟所在乡镇村人员转移安置,加强抢险和降雨量监测工作。县城区政府大楼、电信局、电视台、防汛防疫物资库等部门转移。县城区学校、地下商场、超市、楼房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场所必须关闭。
(4)重点山洪沟当出现特大暴雨和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袭击时,各支沟所在的人和物根据危险程度要先后转移安置。
6.2 转移安置人员和地点
(1)三岔口镇需要转移95户、261人,镇政府、2个加油站、9个砂石料厂和2个砖厂,养路防疫公安检查站等常设部门。安置地点为巴楚县城。
(2)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需要转移676户、2520人,大小牲畜4800头,村委会、小学和幼儿园。安置地点为恰尔巴格乡政府或巴楚县城。
6.3 转移安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
(2)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
(3)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转移安置的路线、地点、要在乡镇村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并绘制出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图,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七、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1.乡镇、村建立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责任体系,编制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抢险队,救护队、治安队、运输队等应急机制。
2.抢险救灾装备及物资准备。县上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共储备编织袋40000条,无纺布10卷,雨衣600件,雨鞋600双,铁锨100把,救生圈80个,救生衣2800件,防汛抢险舟1艘,橡皮船2艘,防汛应急灯100个,备用发电机5台,小型抽水机组50台,铁丝20吨,帐蓬300顶。这些物资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可以随时调用。
各乡镇村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储备相应的防汛及防御山洪灾害物资,具体数量在乡镇村预案中规定。
7.2 抢险、救灾
全县范围内发生险情和灾情,辖区各级组织在及时逐级上报上一级防汛部门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和救灾组织按预定方案投入抢险救灾。首先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并千方百计减轻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当地政府和抢险救灾组织有权强制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机械设备和物资、抢险救灾过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山洪灾害安全检查。乡镇村要对辖区内的山洪沟、滑坡险段、山洪导流堤等进行全面检查,采取“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逐项填写防汛安全检查责任卡,对查出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同时,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所有工程及隐患点落实专人进行监测,对监测到的汛险情要及时报告,保证信息畅通、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8.2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对各类预案的主要内容,各级防汛组织要利用会议、文件、广播、电视、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让威胁区群众家喻户晓,指挥组织人员心中有数。
2.组织威胁区群众熟悉播报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做到临危不乱。
3.对每一处山洪灾点的预案,所辖乡镇、村必须召开乡镇、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交待。同时,每个乡镇、村每年要进行3-5次防御山洪灾害实战演练,使各类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召则即来,来则能战,战则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