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县直有关单位:
《巴楚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楚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喀什地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结合巴楚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健康巴楚建设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巴楚县居民健康水平指标有所改善,人均期望寿命由72.4岁上升到73.6岁。2020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5家,实有床位数1757张,其中:公立二级医院2个、民营二级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部门1个、民营医疗机构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84个(229个村卫生室、53个诊所、1个护理站、1个单采血浆站)。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71张,其中:医院1103张,妇幼保健机构20张,基层医疗机构623张,与2015年相比,每千人口床位总量增长1.6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卫生人员5.42人,其中: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007人,与2015年相比,增长1.53%;执业(助理)医师数545人,增长15.6%;注册护士741人,增长19.2%。全县共有中医类医院1所,总床位数180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6人。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结合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配齐配足相应的医疗设备和设施。
2020年末,孕产妇死亡率由126.02/10万降至56.18/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3.94‰降至9.55‰、54.19‰降至20.79‰,2020年全县共报告16种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869.134/10万,与2015年相比下降了31.04%。报告死亡数下降70%。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0.07/10万。
第二节 问题与挑战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巴楚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远低于国家、自治区、地区配置标准。
——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布局相对不足,尤其偏远乡镇医疗卫生资源较为缺乏。优质医疗资源主要在县级医院,乡镇医疗资源配置不充分。
——卫生专业人才短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少,专业人才及防治结合复合型人才不足,难以承担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需要。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人员总量不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才队伍配备不足。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医学教育层次低,职称结构不合理,人才引进难且流失现象较为突出。
——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机制不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资源的统筹、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尚未落实到位,重治轻防、重突发应急轻长效防治的现象仍然存在。巴楚县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作为重要交通枢纽,仍然面临着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土疫情传播等风险,慢性病负担持续加重,境外脊灰病毒输入传播风险长期存在,地方病防控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尤其是孕产妇死亡率与国家和自治区水平仍有差距。
——“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中西医协同优势亟待发挥,公共资源的统筹、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不足,卫生应急救援体系薄弱,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尚未落实到位。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相对滞后,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县级层面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群众对信息化接受程度缓慢。
第三节 发展机遇
——政策红利叠加增效。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都明确了方向。
——发展目标定位提升。巴楚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东大门,利用国家、自治区、地区战略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等,完善区域均衡布局,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适宜、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援疆工作注入活力。“十四五”期间,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是中央为进一步促进新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援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口援疆是国家战略,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按照第九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及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合作,推动援疆干部人才担当作为。上海市静安区立足巴楚县实际,大力开展“组团式”援疆,进行“传帮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管理水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将得到明显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发展方式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巴楚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整合型、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为实现巴楚县高质量发展筑牢健康之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配置。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技术、管理、服务效能,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融合发展,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科学合理制定因地制宜的资源配置标准。
——预防为主,医防协同。强化预防为主,深化医防融合,建立完善医防协调机制。不断提升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疆内先进水平。
——重心下沉,兼顾效率。以基层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化、高水平医疗救治体系,扩大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享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系统整合,均衡推进。推进“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中西医协同,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促进优势互补,共同维护人民健康。统筹谋划推进中医药服务、人才、传承创新、产业、文化、开放发展、深化改革等工作,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改革创新,提质扩能。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巴楚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完善、系统、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妇幼保健和 健康管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齐重要短板弱项,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水平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更加均衡,基层卫生人才体系更加合理,医疗健康服务资源更加优质,医疗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为绘就健康巴楚新蓝图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主要指标 |
2020年 现 状 |
2025年 目 标 |
指 标性 质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0.13 |
0.37 |
预期性 |
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
95 |
预期性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床位和 人力配置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一张) |
4.71 |
6 |
预期性 |
其中:县(市、区)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张) |
1.43 |
2.40 |
预期性 |
|
其中:县(市、区)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3.12 |
3.24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一张) |
0.16 |
0.36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5 |
1.6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52 |
2.6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3 |
0.43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1.19 |
2.1 |
预期性 |
|
医护比 |
1:1.09 |
1:1.57 |
预期性 |
|
床人(卫生人员 )比 |
1:1.14 |
1:1.20 |
预期性 |
|
中医药服 务体系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19 |
0.21 |
预期性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91.7 |
91.7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 健康服务 补短板 |
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65 |
1.27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7.62 |
16 |
约束性 |
|
婴儿死亡率(%) |
10.89 |
6.5 |
约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8.36 |
9.6 |
约束性 |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60 |
预期性 |
|
健康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3.6 |
比2020年增加1岁 |
预期性 |
健康生活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8 |
“ 十四五 ” 期间总上 升幅度达个百分23% |
预期性 |
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第一节 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其中,公立医院为政府开办非营利性医院共14家,民营医院由私人开办的营利性医院共14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政府主办。
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第二节 床位资源
——合理调整床位布局。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6张。其中公立医院1153张。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整体规模,引导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县办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提高到3.24张。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优化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急性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领域倾斜。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人口0.36张配置。
——提高床位质量。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合理提高床均面积,全面提高床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例提高达到1:1.20
——提升床位使用率。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 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和护士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推动二级医院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预约诊疗、日间手术诊治、多学科诊疗方式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诊疗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
——强化综合评价。结合全县实际,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比(卫生人员)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
巴楚县每千人口床位数
医疗机构 |
2020年每千人口 床位数 ( 张 ) |
2025年每千人口 床位数 ( 张 ) |
2025年 床位数 |
巴楚县 |
4.71 |
6 |
1938 |
第三节 人力资源
——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实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总量达到全县常住人口每万人口1.5人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一般按照区域每千名常住人口配备0.1名的比例配备。区域每千名常住人口配备0.1-0.15 名卫生监督员。
——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 医师数达到0.2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1人。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区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加强精神和心理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0.1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0.1人,合理增加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大力建设药师队伍,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43人。大力增加全科、重症、儿科、产科、老年医学等专业人才。
第四节 技术与设备
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疗水平。120急救中心要加强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按照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至少应提供1辆标准配置的监护型救护车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一级医院同时至少配置1辆标准配置用于非紧急医疗转运服务的救护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重症、感染、呼吸、心脑血管、儿科、老年医学、精神等临床专(学)科建设。
第五节 信息数据
面向各业务实际需求,统筹各业务板块功能,破解信息化建设碎片化、项目化难题。构建整合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转向高效、联动、智慧型管理模式。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与交换、数据治理与展现、信息资源存储和管理、平台主索引和注册服务等功能。建设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逐步推进二级医院建设。
第四章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70%,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增检测项目分别不少于20项。至少1所P2实验室。
以传染病防控为切入点,逐步探索深度医防融合、协同发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方面的业务指导功能。同地区逐步形成合作共赢、功能互补、平战结合的疾病防控体系新模式,逐步扩大到所有非传染性重大疾病,实现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学校应按照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按照学生人数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负责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通过设立医务室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职工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和指导。
第二节 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加快构建基本症状、因素和事件等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运用数字技术实时监测、主动发现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全面完善疾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系统,加强异常数据监测,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报告和统筹调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能力,扩展疾病监测种类,结合网络直报、机构报告、医院电子病历、基层卫生机构健康档案、舆情监测等多种监测渠道,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实时分析和异常数据监测,科学研判分析,在传染病疫情监测、病毒溯源、高风险者管理、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方面发挥数据支撑作用,为精准制定防控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医疗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专业能力,监测预警响应机制。
县人民医院要加强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推动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哨点功能。二级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呼吸、肠道门诊,常态化做好哨点监测,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确保应对突发事件及疫情报告及时、快速、高效。建立健全地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实现县级以上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信息化管理。将全县二级医疗机构及有100张床位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院前急救体系,成立网络急救站点,统一接受当地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
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辅助决策等新技术,提供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推进预案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开展专业类培训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现场处置专业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
第三节 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到2025年,全县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全覆盖,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提升巴楚县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原则上200万人以下人口的地区至少配置160 张传染病救 治床位,每增加50万人口增加30张床位。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30万人口以下的县不低于20张,30万-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50万-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100张。
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物资储备。
第四节 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推动中医药融入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充实公共卫生队伍中的中医药人员力量,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专家队伍,建立县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防治骨干人才库。推进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的建立,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中医药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和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组建县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技术方法和相关现代医学技术培训。推广中医药有效制剂和特色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县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重症医学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水平实验室等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呼吸科等建设,开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诊急救知识培训,提高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提升中医医院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一批中医疫病防治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传染病临床协作网络。
专栏1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
1.支持县中医医院建强治未病科和康复科。 2.支持县中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呼吸科等建设。 3.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P2实验室,具备多病原快速核酸检测能力。 4.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到2024年县疾控中心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基本达标,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和管理网络,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充分发挥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及各职业健康体检医疗机构的作用,构建地县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地区职业病诊疗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全地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工作,各县市作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逐步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能力,逐步完善全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5.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通过传染病专科联盟覆盖所有二级医疗机构,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协同工作模式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 6.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专业技术过硬、响应迅速的卫生应急队伍,不断加强培训演练,全面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业务水平、技术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 |
第五章 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加强特色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整体提升诊疗能力。加快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力争县人民医院创建2~3个地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1~2个接近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县中医医院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做优做强心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骨伤病、妇科病、肛肠病、皮肤病等相关学科建设。初步形成资源均衡、分工协作、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按照网格化布局,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各乡镇卫生院参加,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布局。二是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按照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原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一县域内医疗制度规范、标准、质控体系等制度,县域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四个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功能不变、财政投入不变),打造以整合县乡村医疗服务资源为核心的“目标共同体”、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共同体”、以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共同体”、以落实分级诊疗为目标的“责任共同体”、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逐步完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权责一致的医共体引导机制,实现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调配的“三统一”,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信息共享的“三统筹”,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公共卫生的“三强化”,有效共享县域内医疗资源,加强医保基金定额指标控制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和绩效考核,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到 2025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左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三是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建立县、乡、村三级远程服务网,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推进互联网诊疗,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鼓励二级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检验报告查看、住院每日清单查看、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和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不断提升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级别。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力争到2025年,建成多个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采用5G、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四早”防治能力。
——加强等级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到2025年,按照新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完成各级医疗机构等级医院评审(复审)工作,加强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做到常态化能力提升,平战结合,实现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有效的医院管理改进体系。全面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推动以电子病历水平分级为核心的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水平达到三级,县人民医院力争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
——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超声及病理等专科建设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诊疗,合理选择检验和检查项目。通过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二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自治区临检质控中心的质控,不断扩大质控项目。到2025年,初步实现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互认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超声检查资料 和病理材料,原则上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属互认项目的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超声检查资料和病理材料,原则上应予认可。
——加强重大疾病医疗管理。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鼓励县人民医院设置肿瘤科并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加大对县人民医院儿科、新生儿科学科建设支持力度,健全儿童重大疾病诊疗服务网络,确保县域内不具备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及时转往地区定点救治医院及诊疗协作 组成员单位进行救治。持续做好农村户籍人口37种大病的医疗救治,充分发挥优质医院作用,通过巡诊、远程会诊等方式,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完善脑卒中防治管理体系,积极开展防治基地医院和卒中中心建设,完善脑卒中诊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卒中中心建设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要实现常规开展静脉溶栓技术和取栓技术的目标。加强罕见病质量控制,制定完善罕见病医疗质量相关指标,开展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
第二节 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规范县办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推动援疆省市、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自治区、地区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西医专科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创伤、重症等救治水平。
——依托“千县工程”提升县医院能力。 以“千县工程”和县级医院能力提升为重点,充分利用“组团式”援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力量向县级医院延伸、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渠道,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全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一般病在县域内解决打下坚实基础。以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为抓手,做好考核和评价结果的运用,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整体提升。
——加大推进县级医院医学中心建设。通过推进县人民医院检验、心电、影像、病理和消毒供应等5个医学中心建设,实现“乡检、县诊,以县带乡”,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动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同质化。继续推进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提升胸痛、创伤、卒中、危重 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到2025年,具备603种疾病及重症患者救治能力,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加强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明确各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专职副院长,统筹医院公共卫生专业发展、公共卫生事件和医防协同工作。二级医疗机构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置公共卫生科,并作为等级医院评审的前置条件,要完善设施设备,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公共卫生科配备人员须具备公共卫生教育背景。强化县疾控中心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指导评价,提高医疗机构人员公共卫生素养和能力。将公共卫生学分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职称晋升和续聘等工作的硬性指标。试点推动公共卫生医师定期参加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慢性病等临床诊疗过程,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医疗服务之中。按照平战结合要求,优化发热门诊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加强院感防控,提升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能力。
第三节 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合理设置床位、全科医疗、儿童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等专科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开展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照国家能力标准,持续改进和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健全发展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在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加快发展全科医学、中医等特色专科。综合考虑城镇化、交通条件、人口聚集程度等,选建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参照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使其逐步接近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应强化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节点作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政府或集体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乡镇,要通过加强巡回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通过定向招生、自聘等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引进一批有资质的临床或全科医生,不断加大乡村医生储备。建立退出机制,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将非医学类无证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通过开展“靶向式”培训、分层分类分重点培训、普遍培训和专项进修相结合、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精准实施乡村医生培养方案,持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持证人员比例,逐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水平。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人民医院牵头,以其他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四节 推动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支持民营医院和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推进非营利性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康复、护理、健康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办医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严格落实诊疗规范。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进行检查、用药、诊疗。要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与公立医疗机构同质化管理。
第五节 建立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十四五”期间,二级医疗机构及有10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均要纳入属地院前急救体系,成立网络急救站点,统一接受县域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
第六节 推进高质量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到2025年,结合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及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发挥二级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组建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健全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全覆盖,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延伸,进一步增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全面推行、有效落实,为群众提供连续性护理服务。
——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有效扩大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供给。加强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急诊重症护理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急诊重症护理人员。县人民医院承担对本县储备重症护理人员的培训,由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对县培训效果进行考核。二级医疗机构均设置中医科、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的基础上,强化中医护理管理、护理流程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章 构建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骨干,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为补充,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巴楚特色的中医药管理体系,推进县中医医院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加强中医药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资金倾斜力度。不断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推动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和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建设。制定并实施《巴楚县公立中医医院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实现预算全过程管理。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促进预算精益化。引入预算管理系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自治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以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促进精细化管理。加快县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建设项目,加大中医药科研工作力度,提高中医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做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加快县中医院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开展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启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做优做强心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骨伤病、妇科病、肛肠病、皮肤病等相关学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水平。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制剂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医院制剂开发和生产能力。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加强11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部配备中医(助理)医师,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5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对3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提升。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有条件的情况下,县人民医院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行中西医联合会诊机制,规范建立中西医会诊制度。
第二节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以专病为抓手,加强专科联盟建设,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以学科建设为载体,提升基层专科疾病的诊疗水平。建立皮肤病、骨伤病、心血管疾病、妇科疾病、康复等5个专病医联体,提升区域专病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疾病预防能力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推广应用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程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
——增强疾病诊疗能力。制定完善并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逐步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和疗效水平。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强化特色康复能力。支持县中医医院加强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强化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增加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康复服务管理,推广应用脑血管病后遗症、肢体伤残等中医康复方案。组织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专 栏 2 构 建 中 医 药 服 务 体 系 |
1.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建设,力争到2025年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水平。 2.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 3.支持11所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5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
第七章 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利用好3000万元援疆项目资金完成6000平米巴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面开展临床服务,提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争取2025年投入使用;同时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县妇保计生中心等级创建和绩效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优化助产机构产科诊疗环境和设施条件,适应群众高品质生育和保健服务需求。加强产儿科医疗资源配置,配足配齐产儿科医护人员,满足当前生育高峰。
——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依托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建设两个地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坚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策略,落实三级防治措施。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建成能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0.03名,床位增加至0.25张。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第二节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加强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公办托育机构建 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学前教育+”“用人单位+”等多种模式发展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立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以社区家庭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和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专业指导服务。积极申报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及中央彩票公益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至少有1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 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将托育服务与幼儿园教育相互衔接,实现儿童早期教育和照护的连续性,提高儿童早期教育的整体质量。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开办具有普惠性质的非营利性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更多公益性、福利性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加快“互联网+托育”发展,健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推进与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探索托育服务指标跟踪监测。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2023-2025年度指标分解表 |
|||||||
单位:个 |
|||||||
县(市) |
2023年下达任务 |
2024年下达任务 |
2025年下达任务 |
||||
总 托 位数 |
每千人 托位数 |
总托位数 |
每千人 托位数 |
总托位数 |
每千人 托位数 |
||
巴楚县 |
850 |
2.30 |
1300 |
3.50 |
1680 |
4.50 |
第三节 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提高老年期疾病防治能力。建立健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推广多学科合作诊疗模式,提升老年重大疾病治疗水平。县乡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提升老年重大疾病治疗水平。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积极开展居家社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药品的储存、养护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50%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提升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水平。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向已建成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覆盖融合。探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老年医学科、肿瘤科、疼痛科、中医科等科室试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增设安宁疗护病区。
——深化医养结合。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向已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融合。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组织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安宁疗护人才及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开展医养结合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第四节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为主干,完善县乡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县人民医院开展职业病救治工作。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康复工作。加强县人民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
第五节 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接受当地疾控中心健康教育部门业务指导和评估。每个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职能部门负责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传播健康知识,针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对社会公众和各类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不健康行为进行干预。
——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 社区等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向单位职工、在校师生、社区居民宣传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常见病预防控制工作。鼓励卫生健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第六节 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二级综合医院要按要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做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补充精神科医师,到2025年,全县实现每10万人拥有0.4名精神科医师的目标。
——完善基层精神卫生服务网络。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至少 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 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积极发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作用。
——建立覆盖城乡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城乡社区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具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依托地区精神卫生中心(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合理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至2025年,二级综合医院要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2%。
——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加强康复医疗服务的短板,填补康复医疗服务的空白,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优化康复医疗功能定位。
第八章 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第一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
——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持续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探索推动城市医联体建设,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立或加入2~3个专科联盟。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持续推动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定向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结合医疗服务特性加强分类管理,理顺比价关系。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改革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完善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进分级诊疗,引导强化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增强医保保障功能。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稳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和落地使用,逐步扩大覆盖品种范围。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第二节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教研协同,探索继续医学教育新模式,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依托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加强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质量,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到2025年,力争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累计达到34人,专科规范化培训61人。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生培养规模,继续支持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结合实际需求继续组织实施自治区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生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小病善治、大病善治、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为基层培养本科定向生不少于37人,专科定向生不少于63人。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以继续医学教育为抓手,积极构建终身医学教育体系。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管理,邀请疆内外专家进行实地授课,加强学术交流;利用新疆医学教育网、好医生网和华医网络平台,扩宽学习渠道,加强理论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位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总数不得少于25学分,且需完成年度指令性学分学习。继续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教育学分,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岗位评聘、职称晋升必备条件,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机制。通过免费培养定向生项目,进一步提升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免费医学生能力素质。继续支持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持续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援疆医疗资源,加强住培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师资的带教行为,提高带教能力;每年从乡镇卫生院选派一批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含中医类)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科转岗培训,学员在指定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基地,以集中面授的方式接受全科医学理论培训,培训合格后可加注全科执业范围。至2025年末,达到每万人口配备2名全科医生的标准。
——落实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按照现有服务人口(含流动人口),科学合理配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稳定和充实专业 技术人员,夯实公共卫生队伍力量,促进精干、高效、专业化的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备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居民健康管理、健康宣教等工作,每项任务要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新招入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按照“县招乡管村用”的原则,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优化人才引进机制,灵活运用人才引进方式,在规定政 策范围内通过“线上+线下”“公开招聘+人才引进”“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赴内地高校专项招聘”等方式,加大引才力度。
——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发展。积极引导、组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卫生科研工作,认真做好重大专项课题的申报和初评,卫生科研取得新进展。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依托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组织申报和落实“天山英才”“揭榜挂帅”和科技创新团队等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发挥援疆专家传帮带作用,通过培养本地人才和人才引进充实地区科技人才队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梯队,实现对科技人才培养、选拔、使用以及综合素质提高的管理体系。
——巩固提升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成果。推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到2025年,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再 上新台阶,积极争取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力量。到2025年,实现受援医院新建1~2个符合当地特色的专科。完成医务人员队伍提质增效,实现受援地人力资源相关指标达到或者接近同期自治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地区”的总体目标。
第三节 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设健康信息集成平台,涵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施基层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基层标准化应用和安全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医疗卫生考核、远程医疗服务保障等重要功能。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基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广泛使用。按照国家制定的信息化标准,制定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协同共享、安全保密的规范和框架,畅通大数据在部门内部的共享通道。推进互联网与卫生健康业务相融合,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便利、精准、周到的医疗服务。
第四节 完善高效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能
到2025 年,依托国家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承担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依托国家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第五节 推动兵地优质医疗资源的融合发展
逐步建立和兵团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鼓励县、乡医院与兵团团场医院共建县域团域医共体,引导兵地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共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兵地双方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兵地中医药整体保障水平。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县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乡镇。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 务体系规划,按照适度发展、优化结构、规模合理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
第二节 加强部门协同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编制和评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共同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
第三节 健全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
第四节 健全法制保障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领域法治体系建设,着重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能力,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提供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等制度,发挥法治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第五节 严格规划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年度监测分析、时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