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过渡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2号)精神,结合巴楚县实际,制定了《巴楚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县直单位和12乡镇意见后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
请各单位、个人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350126857@qq.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巴楚县民政局(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35号,邮编:843800,联系电话:0998-6138352)
附件1:巴楚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巴楚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
巴楚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