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喀什地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我县城市管理,优化县城面貌,提升县城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推进健康巴楚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县爱卫会起草了《巴楚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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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