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单位(部门)、乡镇(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巴楚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图片、PPT、视频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县政府办、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按照《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县、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巴楚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事项 拟决策时间 1 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楚县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报告 第一季度 2 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楚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报告 第一季度 3 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楚县“十四五”中期评估和调整修订 第一季度 4 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楚县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一季度 5 巴楚县教育局 巴楚县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方案的报告 (学校布局及项目建设部分) 第一季度 6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巴楚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量化分配相关事宜 第二季度 7 巴楚县财政局 关于巴楚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一季度 8 巴楚县财政局 巴楚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第三季度 9 巴楚县财政局 巴楚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事宜 第四季度 10 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楚县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季度 11 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楚县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 12 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楚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一季度 13 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楚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第一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