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喀什地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巴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如下:
组 长:阿布拉江·吐尔逊(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玉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继东(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丁卫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艳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晓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建军(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文升(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朱 燕(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 鑫(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魏广春(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刘配安(县气象局局长)
耿德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明 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胡良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徐 兵(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书记、副局长)
历 祥(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何彬龙(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业务工作>)
闫 森(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继文(国网巴楚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局,刘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部署;研判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制定年度防治工作方案;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问题,指导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部署安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局部地区可能加剧。其中,预测2024年5~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春季升温融雪、汛期极端强降雨过程及地震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三岔口北部、恰尔巴格乡西南部等低山地山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地震引发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根据2024年度农林业气象年景趋势预测,巴楚县2024年光热水条件好于常年,年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0.5℃,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其中:春季(2024年3~5月),预计巴楚县平均气温在16.5℃左右,较常年略偏高0.5℃左右;降水量在11.2毫米左右,较常年偏少35%。预计春季沙尘日数较常年偏少2天左右。夏季(2024年6~8月),预计巴楚县平均气温在25.9℃左右,较常年略偏高0.5℃左右;降水量在42.7毫米左右,较常年偏多35%。秋季(2024年9~11月),预计巴楚县平均气温在13.1℃左右,较常年略偏高0.5℃左右;降水量在5.7毫米左右,降水较常年偏少35%。预计2024年巴楚县出现春季阶段性低温、大风、沙尘、干旱、局地冰雹,夏季强对流天气及高温、暴雨洪涝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巴楚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2023年气象和地震活动情况,结合2023年度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2024年地质灾害易发期主要集中在5~9月强降雨期,当降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或连续降雨达3天,易诱发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2024年需加强防范区域:巴楚县恰尔巴格乡7村(山洪诱发泥石流灾害隐患),巴楚县三岔口镇G314线以北的低山及山前地带多点位(山洪诱发泥石流灾害隐患)。
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巴楚县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区、段(附件2、附件3)。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1.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要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致伤亡,共同做好气象预警、山洪泥石流防范及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精心编制、报批和实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重点做好春季融雪期、汛期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等重要防范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等。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要组织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遴选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员队伍,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特别是已建设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隐患点乡镇,要发挥“人防+技防”优势。自然资源部门要持续强化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尤其着力加强山洪引发泥石流预报预警合作,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叫应”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范围,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加大基层单位预警响应措施的监督提醒力度,形成预警与响应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乡镇,要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有计划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巡查排查,尤其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同时,相关部门要统筹专业技术力量,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作用,应用遥感、测绘等信息技术,开展专业巡查排查,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报告补充、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并逐一落实防灾措施。要加强防范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调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判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既要管住已有隐患点、又要管住风险区,建立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基层风险防控水平。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既要严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对于新建和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全力避免因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相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具体情况,积极申请各类资金,加大资金统筹,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同时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保障,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资金及时拨付。对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搬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异地搬迁。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利用已建设新疆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科技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国有林场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强化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通信、医疗、电力等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物资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提供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通信管理)、消防救援大队、电力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各乡镇(国有林场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媒体宣传、专家讲授、现场播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分层级、分领域面向有关部门(单位)、基层干部、景区游客、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等开展防灾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守调度等各项制度。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地区自然资源局,并立即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国有林场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要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名单
2.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3.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区、段)
4.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1
巴楚县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名单
单位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
刘建军 |
局长 |
0998-5721297 |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
阿布都外力·阿布都热依木 |
二级主任科员 |
0998-5721297 |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矿管办 |
李雪伟 |
四级主任科员 |
0998-5721297 |
附件2
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巴楚县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分析,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将以下区域作为防范重点。
三岔口镇: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有泥石流、崩塌,重点为泥石流隐患。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G314线以北的低山及山前地带,多点位泥石流隐患。
恰尔巴格乡: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有泥石流、崩塌,重点为泥石流隐患。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该乡7村西南的低山及山前地带。
二、重点防范期
巴楚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关系极为密切,常表现出同时或滞后发生。地质灾害的年内变化规律主要受控于雨季,其次为融雪季节,每年汛期(5~9月)因融雪或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占地质灾害总数的90%以上。因此,5~9月是巴楚县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防范期,相关部门要做好夏季高温融雪、暴雨型山洪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附件3
2024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区、段)
1.三岔口镇柯坪山N1、N2、N3、N4、N5、N6、N7、N8、N9等9个泥石流隐患点,威胁铁路、高速公路、G314国道等交通设施及车辆通行安全。
2.恰尔巴格乡7村麻扎塔格山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居民、公路交通设施及车辆通行安全。
附件4
2023年巴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22处)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地理位置 |
灾害 类型 |
规模 |
威胁财产(万元) |
威胁对象(人数及其它财产) |
危害 程度 |
现状 |
预测 |
防治 级别 |
防治措施 |
防灾责任单位 |
1 |
柯坪山N1 |
三岔口镇314国道五道班 |
泥石流 |
中型 |
330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三岔口镇 人民政府 |
2 |
柯坪山N2 |
三岔口镇314国道老三间房 |
泥石流 |
中型 |
261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3 |
柯坪山N3 |
三岔口镇314国道老三间房~三间房之间 |
泥石流 |
中型 |
261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4 |
柯坪山N4 |
三岔口镇314国道三间房 |
泥石流 |
中型 |
193.5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5 |
柯坪山N5 |
三岔口镇314国道巴楚县与柯坪县交界地带 |
泥石流 |
中型 |
151.5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6 |
柯坪山N6 |
三岔口镇314国道一间房火车站附近 |
泥石流 |
中型 |
330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7 |
柯坪山N7 |
三岔口镇一间房高速立交西侧5千米 |
泥石流 |
中型 |
349.5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8 |
柯坪山N8 |
三岔口镇314国道一道班 |
泥石流 |
中型 |
157.5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9 |
柯坪山N9 |
314国道三岔口镇以东10千米处 |
泥石流 |
中型 |
151.5 |
0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0 |
勒亚依里塔格崩塌3 |
三岔口镇勒亚依里塔格山北麓 |
崩塌 |
小型 |
24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1 |
麻扎塔格山 |
恰尔巴格乡塔格阿勒迪(7)村 |
泥石流 |
中型 |
3100 |
90户359人、539间房屋、140亩田地、道路2700米、2200米水渠 |
中型 |
稳定性较差 |
稳定性差 |
重要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恰尔巴格乡 人民政府 |
12 |
吾库麻扎山 |
恰尔巴格乡库木加依村吾库麻扎山东南侧 |
崩塌 |
小型 |
9.5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3 |
恰尔巴格山体崩塌 |
恰尔巴格乡谢依塔勒村吾库麻扎山西北侧 |
崩塌 |
小型 |
4.5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4 |
勒亚依里塔格崩塌1 |
恰尔巴格乡勒亚依里塔格山南麓 |
崩塌 |
小型 |
3.5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5 |
多来提巴格乡河岸崩塌 |
多来提巴格乡玛依仑村小海子水库放水渠左岸 |
崩塌 |
小型 |
2.5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多来提巴格乡人民政府 |
16 |
叶尔羌河河岸崩塌1 |
夏马勒林场叶尔羌河左岸 |
崩塌 |
小型 |
1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夏马勒国有林 管理局 |
17 |
防洪站河岸崩塌 |
夏马勒林场叶尔羌河右岸 |
崩塌 |
小型 |
1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8 |
叶尔羌河河岸崩塌2 |
夏马勒林场叶尔羌河左岸 |
崩塌 |
小型 |
0.6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19 |
萨浪河河岸崩塌1 |
夏马勒林场萨浪河右岸崩 |
崩塌 |
小型 |
1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20 |
萨浪河河岸崩塌2 |
夏马勒林场萨浪河左岸崩 |
崩塌 |
小型 |
5.6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21 |
萨浪河河岸崩塌3 |
夏马勒林场萨浪河右岸崩 |
崩塌 |
小型 |
0.8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
22 |
叶尔羌河河岸崩塌3 |
阿拉格尔乡温尧勒村叶尔羌河左岸 |
崩塌 |
小型 |
1.6 |
0 |
小型 |
较稳定 |
较稳定 |
一般 |
群测群防、警示、监测、避让 |
阿拉格尔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