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巴楚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效果,完善工作考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地区税务局要求及时更新领导简介,积极上报工作动态。充分利用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坚持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贴近群众,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及时发布税费政策,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接到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确定一名局领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细化责任。明确涉及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保障信息收集、保存、推送等方面规范有序。严格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喀什地区税务局网站和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12366热线等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衔接、高效推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分管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通过“学习兴税”平台、政务公开学习用书等加强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发布审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机制,严格按照公开权限开展税收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四是加强工作考核。设置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评力度;实行工作提醒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有效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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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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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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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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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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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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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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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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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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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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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巴楚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加强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5日